企業(yè)管理之授權的原則 有福網(wǎng) / 2012-09-20
一個團體的大小事務,如果都必須由領導者一個人單獨去做的話,領導者縱使有三頭六臂也無可奈何,因此,必然得把一部分任務和責任交由下屬去完成、承擔。至于領導人能不能充分授權下屬,那就牽涉到彼此之間的信任問題。有的領導把任務分派給下屬后,依然喜歡事無巨細地干涉和盤問,使得下屬處于為難的境地。有的領導人則在提出辦事的大原則之后,對具體做法毫不過問,而是完全地交付下屬去完成。
比較這兩種不同的方法,很顯然,第二種要高明得多,不但可以促使上下級之間建立和諧而信任的關系,也可以充分發(fā)揮下屬的積極性,檢驗下屬的思維和辦事能力到什么程度。反,那些不信任下屬的人,無異于在下屬的腿上拴一條繩子,看他們走偏了一點,就把繩子收得緊緊的,硬把他們拉回來。
長此以往,下屬們自然不敢再走路,從而也就把他們的創(chuàng)造性、主動性給抹殺了。試想,做領導的對下屬一點都不信任,下屬又怎能信任領導呢?信任的力量是無窮的,身為公司或單位的領導人,應充分信任下屬的能力,否則,縱然自己做到累死,也難有大發(fā)展。
隨著信息經(jīng)濟的不斷發(fā)展,社會變得更加紛繁復雜,信息巨增導致領導工作量倍增,各級領導者尤其較高層次的領導者,必須學會正確授權,減輕人力工作壓力,提高工作效率,使得組織能更好更快地發(fā)展。所以——做老板的要學會當好裁判,而非使自己成為球星;要學會當好企業(yè)家,而非使自己成為職業(yè)經(jīng)理人;要學會做個企業(yè)家,而非僅僅成為一個成功的商人!
俗話說:“明主好要,暗主好詳。主好要則百事詳,主好詳則百事荒。”(《荀子·十一王霸》)聰明的老板善于抓住要點(綱領和戰(zhàn)略),而愚笨的老板卻喜歡(事無巨細一齊抓)事事都管周詳。老板善于抓住要點(大政綱領),一切事情都可以(落實到位)處理周詳;老板喜歡(事必躬親)事事都管周詳,結果是一切事情都容易荒廢。
一個企業(yè)在創(chuàng)業(yè)時期,老板往往是事必躬親、全責全能,這對企業(yè)的快速決策和發(fā)展是有好處的。然而,等到企業(yè)上了一定規(guī)模,老板就要逐步退出一些事務性工作,分權授權給其他賢能之士,建立團隊管理和現(xiàn)代公司制度。否則,老板如果太能了,獨任己而眼中無賢,當然就沒有可用之人了。
“授權”比“命令”更重要也更有效。但是,領導者該如何做好授權呢?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權力和責任的統(tǒng)一。即,在向員工授權時,既定義好相關工作的權限范圍,給予員工足夠的信息和支持,也定義好它的責任范圍,讓被授權的員工能夠在擁有權限的同時,可以獨立負責和彼此負責,這樣才不會出現(xiàn)管理上的混亂。也就是說,被授權的員工既有義務主動地、有創(chuàng)造性地處理好自己的工作,并為自己的工作結果負責,也有義務在看到其他團隊或個人存在問題時主動指出,幫助對方改進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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